关于继续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保育费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4-11-05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、部处及相关教职工:

为继续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保育费补贴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补贴对象

在岗事业编制并符合申领条件的教职工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经校长办公会通过,202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,保教费补贴金额由42.50/月,提升至实缴保教费的60%,最高限额1000/学年。同时将托班纳入补贴范围,参照幼儿园保教费补贴规定执行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登陆“智慧杭电”-“校务服务网”,在“保育费补贴申请”填报相关信息、并上传幼儿园收费票据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20241115日至20241230日。


公共事务管理处

2023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