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处及相关教职工:
为继续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子女保育费补贴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
在岗事业编制并符合申领条件的教职工。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,夫妻双方都可各自进行申报一次。
二、补贴标准
按实缴保育费的60%,最高限额1000元/学年进行补贴。托班也纳入补贴范围,参照幼儿园保教费补贴规定执行。
三、办理程序
登陆“智慧杭电”-“校务服务网”,在“保育费补贴申请”填报相关信息、并上传幼儿园收费票据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0日。
公共事务管理处
2025年11月19日
